本文旨在以最简洁的语言描述我所支持的维基民主形式,以供各位懒人阅览。然而,若阁下想了解诸多细节与论述等要素,烦请仔细阅读《维基民主从何而来》。
维基公民
已有一定贡献、稳定活跃且遵守规则者可申请成为维基公民,从此获得选举权、参选权与投票权等权利。以下人士可申请入籍。
活跃编辑者
捐钱者(有待商议)
间接贡献了一定数量条目的原萌百用户(有待商议)
宪章
创立宪章,对包括立法在内的所有事物进行约束,以防止多数人暴政等情况发生。
执法权与立法权
管理拥有执法权与部分司法权,全体公民拥有立法权。立法与修改法律以公投的形式进行,任何公民在一次选举周期内可发起一次立法公投。
选举与罢免
定期选举
公投罢免,规则与立法公投相同
执行站长与执宪权
服务器维护(持有)者为执行站长,执行站长拥有执宪权,在管理耍无赖时强行降权。
方舟制度
所有用户共同监督服务器维护(持有)者,不让他们干坏事。一旦网站的堕落不可挽回,旋即“发射方舟”,集体退站,前往新家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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